請問,2015年保山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報名時如何判定所學專業是否滿足崗位專業要求?
回復:本次考試,招考崗位對專業的要求,以及報名系統中對專業的設定均參照2015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設置。
專業指導目錄分為三個層次,其相互關系為:“一級目錄”包含“二級目錄”,“二級目錄”下設具體專業。
崗位對一級目錄、二級目錄的要求可設置三組,報考人員只需滿足其中一組即可。如果崗位只限制了“一級目錄”,則此“一級目錄”下的所有“二級目錄”所包含的專業都符合崗位要求;如果崗位除了“一級目錄”限制外,還限制了“二級目錄”,則只有該“二級目錄”下的專業才符合崗位要求;如果崗位在“一級目錄”、“二級目錄”、“具體專業”均有限制,則只有該具體專業才符合崗位要求。
報考人員在選擇崗位時,應首先在專業指導目錄中查找所學專業(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查找。若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包含專業方向的說明,不能將專業方向作為所學專業,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學位名稱與專業名稱不一致的情況較為常見,報名及審核專業時是以畢業證專業名稱為評判依據,學位證不作為對專業的審核或評判依據;若所學專業與專業指導目錄中專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的不同,或者僅有1個“學”字的差別的,可視為同一專業;報考專業中若出現音同字不同的視為相同,如:“偵察”與“偵查”)的所屬,依此判定所學專業是否滿足崗位要求。若所學專業在專業指導目錄中同時從屬于不同的目錄,可以以任意一種從屬報名;若所學專業未在專業指導目錄中,建議先咨詢報名資格審核單位,若滿足要求,報名時“所學專業”欄選擇“其他…”,并在隨后“未納入目錄的專業名稱”欄填寫自己的所學專業,提交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