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川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隴川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隴川縣公安局計劃招錄警務輔助人員10人,其中文職輔警2人(女性),勤務輔警8人(男性)。
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1990年10月1日后至2007年10月1日以前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5.勤務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職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7.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見義勇為人員或英雄模范以及政法類、警察類院校畢業生;
8.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本人或家庭成員(父母或監護人、直接撫養人、未婚兄弟姐妹)因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等社會影響惡劣的嚴重犯罪,或者貪污賄賂數額巨大、具有嚴重情節,受到刑事處罰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崗的;
10.未正式畢業的全日制在校生;
11.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2.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13.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程序進行,通過公平競爭、擇優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咨詢電話:0692-7175159)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隴川縣公安局6樓政工室)。
2.報名要求:
(1)采取本人報名,嚴禁代報;
(2)考生須攜帶近期1寸證件照1張,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需正反面復印)、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1份(復印第一頁和本人頁在同一張A4紙上)、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A4紙張)、退伍軍人還需提供士兵(官)退出現役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誠信承諾書、《報名登記表》。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隴川縣公安局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準予進入后續程序。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筆試
筆試卷面分總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權重。本次筆試不提供官方輔導資料,筆試時持本人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科目:時事政治、法律法規、公安基礎知識 (四)體能測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能測試人選,測試項目均需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項目和標準》計算成績,體能測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體能測試合格者,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成績總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權重,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并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參加招聘的資格。體檢結論一經作出,不再進行復檢。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七)政審
具體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行。政審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八)遞補
體檢或考察政審階段出現考生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考生成績由高到低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九)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聘用,對公示期內群眾反映存在問題人員,待問題核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公示期滿后,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統一與隴川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為一個月。
四、工資待遇
(一)不同警種、不同崗位的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待遇不同;
(二)警務輔助人員年度社會保險按照省、州、縣規定標準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額外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
(三)警務輔助人員和民警職工執行相同的請休假制度。
五、其他要求
(一)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請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同時建議關注“平安隴川”公眾號。在招聘單位發出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時限內,不能按時到場者即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所提供的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在報名、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等過程中出現舞弊行為的考生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隴川縣公安局督察審計大隊全程參與監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干部職工進行監督。
(四)本公告由隴川縣公安局政工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692-7175159。
附件:
隴川縣公安局
2025年10月17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5vbacSInUO76I-kgEAWL6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