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隊簡介
公安邊防部隊(又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邊防部隊)是國家武裝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支正規的現役部隊,擔負著保衛國家領土主權安全和維護沿邊沿海地區安全穩定的重任,主要職能是武裝警戒、出入境檢查、邊境管理、處理涉外事務、緝毒緝槍和服務保障等,具有公安性、軍事性和涉外性的特點。
云南省公安邊防總隊(又稱武警云南省邊防總隊)依法履行邊境地區治安管理職責,防范、打擊邊境地區各類違法犯罪及境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依法對出入境人員和交通工具實施邊防檢查,打擊走私、販槍販毒等跨境犯罪活動;開展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服務邊疆經濟建設,促進邊境社會和諧。
二、 接收范圍
接收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國家“985”、“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屬重點高校畢業生為主。
下列對象不屬于接收范圍:
1. 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 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
3. 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
4. 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
5. 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外語專業畢業生除外);
6. 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超過4門(含)或1門(含)以上課程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
7. 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預科生、專升本、未獲得學位的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生;
8. 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三、接收條件
1. 必須政治合格,現實表現良好,入伍態度端正,志愿獻身公安邊防保衛事業。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符合公民應征入伍的政治條件。
2. 學習成績良好以上,必須按時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本科以上)。
3. 身體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基本條件為: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雙眼裸視力不低于4.6)。
4. 年齡:大專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分別在22、24、29周歲(截止2016年8月31日)以下。
5. 學歷:碩士研究生、本科,以本科為主,公安專業放寬至大專學歷。
四、接收專業及人數
1、哲學1人(哲學專業)
2、經濟學1人(經濟學專業)
3、法學29人(法學、中國革命史與黨史、社會工作、政治學與行政學、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學、偵查學、禁毒學、邊防管理專業)
4、教育學3人(教育學專業)
5、文學49人(漢語言文學、漢語言、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維吾爾族語、緬甸語、老撾語、越南語、泰國語、英語、新聞學、廣播電視新聞學、音樂表演、舞蹈編導、導演、表演、戲劇表演、樂器演奏,重點接收東南亞小語種專業)
6、歷史學2人(歷史學、民族學專業)
7、理學4人(心理學、應用心理學專業)
8、工學25人(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建筑學、土木工程、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給水排水工程、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刑事科學技術專業)
9、醫學8人(預防醫學、臨床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中醫學專業),管理學4人(會計學、財務管理專業)
10、公安專科14人(偵查、經濟犯罪偵查、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公共安全管理、信息網絡安全監察、禁毒、警察指揮與戰術、搶險救援、刑事技術專業)
品學兼優,曾服現役,有藝術、體育特長的優先接收
五、接收程序
1. 報名:將《誠信保證書》原件(聯系電話填寫3個以上本人或親屬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學號寫在封面上)、《身份證》復印件、《成績單》原件(教務處打印并蓋章)、《個人自薦材料》(包括外語、計算機等級及其它各種證書復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國統一招生錄取新生登記表》復印件(簡稱錄檢表,學校檔案館或招生辦復印并蓋章)、《近期免冠照片》(小1寸彩色照片8張,每一張照片背面均用鉛筆寫上姓名)等7份材料按以上順序裝訂(請簡易裝訂即可,方便拆解),以特快專遞形式郵寄或送至我處。
報名時間從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5日。
2. 參加公安部統一組織的知識能力考試(行政職業能力和申論兩個科目),時間初定于2016年1月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 組織初選對象進行面試、體檢、體能測試(中長跑、立定跳遠、俯臥撐、仰臥起坐)、心理素質檢測,時間安排在考試期間;
4. 考察政審(2016年2月至4月);
5. 簽訂協議(2016年5月至6月);
6. 入警報到和培訓(2016年8月上旬);
7. 批準入伍;
8. 定職授銜(下達任職命令)。
使用方向:接收畢業生入伍后培訓6個月,培訓結束后分配到云南省文山、紅河、普洱、西雙版納、臨滄、保山、德宏、怒江八個邊境州市武警邊防部隊所屬的地處邊境一線的基層單位工作。
享受待遇:學生下達任職命令后即享受軍人待遇,家庭享受軍屬待遇。大專生定正排職,授予武警少尉警銜;本科生定副連職,授予武警中尉警銜;碩士研究生定正連職,授予武警上尉警銜。
篩選淘汰: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按照擇優選拔的原則,從簽訂接收協議到下達任職命令實行全程篩選淘汰。
注意事項:
1. 報名時間截止2015年12月5日(以收到報名材料時間為準),逾期不再接受報名,請注意把握時間;
2. 不符合接收條件和接收專業的、材料不全的不接受報名;
3. 每名報考人員在全國公安現役部隊范圍內限報一個單位,凡重復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4. 資格初審按照符合條件、擇優選拔的原則進行,通過初審確定參加考試人員會提前10天以電話方式通知本人(考生本人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凡未通過初審的人員不再專門通知;
5. 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或未參加統一考試測試的均不列為接收對象;
6. 電話咨詢時間:上午08:00-11:50,下午14:30-17:30。
六、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滇池路966號武警云南省邊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
聯系電話:0871-64025333(桂梓然警官);
傳真電話:0871-64025338;
郵政編碼:65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