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安局2025年勤務輔警人員招聘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根據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安局招聘勤務輔警人員的相關要求,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安局委托云南博達人力資源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勤務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性質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崗位為協助民警開展執法執勤和其他勤務活動的勤務輔警。勤務輔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招聘的勤務輔警與祿勸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依法約定雙方權利義務、明確試用期、合同期限、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等事項。本次計劃公開招錄勤務輔警13名,具體崗位及人數分配見附件1《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安局2025年勤務輔警招錄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勤務輔警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及性別要求:年滿18周歲—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限男性;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勤務輔警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5.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7.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截止本次報名結束之日,從昆明市公安機關輔警崗位離職不滿90天的;
11.未正式畢業的全日制在校生;
12.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3.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優先招聘條件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見義勇為人員;
4.同等條件下持有B1以上準駕車型。
(四)崗位要求
吃苦耐勞,服從單位崗位設置調整及工作需求。
三、薪酬、待遇
1. 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與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工資待遇按照《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安機關勤務輔助人員工資待遇及經費保障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2.勤務輔警享受婚假、喪假和雙休日、節假日等法定假日待遇,工作滿一年后享受與在職職工同等公休假。
四、招聘方式
由云南博達人力資源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按相關要求辦理。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1月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云南博達人力資源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祿勸縣城六隊小區園西路63號)
咨詢電話:68968186 15825250450 張老師
4.應聘人員報名請事先下載填寫附件2《報考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粘貼照片,并由本人攜帶戶口冊、身份證、學歷證書、退伍軍人攜帶退伍證參加報名。報名時攜帶原件和復印件,出示原件審核,并由工作人員收取復印件。未能提供原件的視為不具備報名條件。
5.報名費用:根據云價收費[2011]15號及云財非稅[2016]1號文件規定,對報考人員每人收取考務費40元。因本人原因未進入招聘后續程序的,費用不予退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如下程序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計算機基礎操作→體能測試→面試→公示→辦理試用及聘用手續。
1.考試時間、地點
時間:2025年11月8日-9日(星期六、星期天)上午8:30開始。
地點: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思源學校
2.筆試
筆試分為公安常用法律基礎知識和計算機基礎操作兩項。公安常用法律基礎知識測試總分為100分,計算機基礎操作總分為100分。
3.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為達標制,達到規定項目標準即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
縱跳摸高——標準:縱跳摸高高度≥265厘米。
1000米跑——標準:不低于4′25″。
4.面試
面試總分100分,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現場予以公布。
5.綜合成績計算
公安常用法律基礎知識測試成績+計算機基礎操作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
6.考試成績公示
考試成績于2025年11月9日通過“云南博達人力資源服務公司”微信公眾號、“祿勸警方”微信公眾號進行發布。
7.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由第三方機構組織實施,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參加招聘的資格。
8.遞補
體檢階段出現考生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9.崗前培訓及考核
通過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及政審合格的人員,參加崗前培訓,培訓結束統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列為擬聘用人員。
五、政治審查
1.由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安局政工室負責擬聘用人員的政治審查工作。
2.因政審不合格或棄權造成空缺的崗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替補。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云南博達人力資源服務公司”微信公眾號、“祿勸警方”微信公眾號上公示,公示期為3天。
七、聘用
公示期無異議后,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統一與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辦理聘用手續前,報考人須自行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明資料方可聘用。否則將按規定取消報考人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自行承擔。
八、招聘信息發布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在“云南博達人力資源服務公司”微信公眾平臺、“祿勸警方”微信公眾號上發布。
九、重要提示
1.報考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因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2.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定。因違反相關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考失誤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
5.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并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定。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本公告由云南博達人力資源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
云南博達人力資源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2報考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誠信承諾書.docx
附件3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docx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GphzgCVO9-EI95vobGS9qQ


